期货连续交易是指除上午9:00-11:30和下午1:30-3:00之外由期货交易所规定交易时间的期货交易,连续交易时间是由交易所另行通知的,连续交易品种也需是交易所规定的品种。
在连续交易中,当一份合约接近到期时,投资者可以选择平仓或将持仓滚动至下一个到期周期的合约。这使得投资者可以避免实际交割的繁琐程序,并且能够在连续不断的市场中进行交易。
期货连续交易具有以下优点:
1.延长交易时间:提供更充裕的交易机会,便于投资者根据市场变化及时进行交易决策。
2.更好地管理风险:有助于投资者更灵活地调整头寸,降低风险。
3.与国际市场接轨:适应全球市场的交易节奏。
4.增加市场流动性:吸引更多投资者参与,提高市场的活跃度和成交量。
5.价格发现更准确:长时间的交易能更充分地反映市场信息,使价格更具代表性。
6.降低隔夜风险:减少因夜间外部因素导致的价格大幅波动风险。
7.满足不同投资者需求:为不同作息时间的投资者提供便利。
8.提高资金利用率:投资者可更有效地配置资金。
9.增强市场稳定性:有利于平滑价格波动,稳定市场。
10.提升市场竞争力:吸引更多国内外投资者,提高市场的国际影响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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